人才发展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首页 > 人才发展

激励机制

发布:oohzi 浏览:8044次

  十分制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及各项规章制度、流程的落实执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有功必赏,有错必纠,赏罚分明,切实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

  第四条通过公平公正的奖惩,紧密地将绩效、态度与薪酬挂钩,真正起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的作用,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第五条公司实行奖惩积扣分不相抵原则,在一个考核期内,奖励积分与处罚扣分不可以相互抵消。奖惩积扣分当年有效(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跨年度累积。

  第六条积分与扣分:根据奖惩的不同档次,公司分别设定了不同的行政分值1-10分,在员工受到奖惩时,予以加分或罚分。公司根据员工所受奖罚分数附带经济奖罚,在考核期内(考核期为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奖惩积扣分互不抵消。

  第七条恶意犯错:指公司处罚制度中,可能遭到解雇的严重违纪行为以及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公司规定或会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而仍然进行的违纪行为。

  第八条公司监察组、考核组为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人力资源部为该制度的管理单位,负责公司奖惩制度的拟定、培训、指导、监督和解释,并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反馈和研究;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授权执行日常奖惩工作;公司财务部负责奖罚款项的发放和收取,奖罚款项统一在工资中发放。

  第二章奖惩类别

  第九条奖励的类别

  一、分为通报表扬、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四种,公司将视员工的表现,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

  二、所有奖励记录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意见,并可能由此给予员工升职、升级、加薪、经济奖励等形式激励。

  第十条处分的类别

  一、分为说明书、口头指导、书面指导、停岗指导、停职察看、解雇等六种,公司将视员工所犯错误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所有处分记录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参考意见,并可能由此导致员工降职、降级、减薪等后果。

  第三章奖惩形式及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奖惩形式

  一、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日常奖励和阶段性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日常表彰、阶段性鼓励、奖励积分、参加培训等方式,促进员工不断发展。

  二、处罚:以帮助引导员工发展,促进员工不断改进自身工作为目的。处罚采取日常督促改进和行政罚分相结合的方式。行政处罚分不同等级,层级递进。

  三、公司奖惩根据级别附带经济奖罚(具体处罚额度见第十三条奖惩额度标准)。

  第十二条奖惩结果运用

  一、公司阶段性奖惩与绩效评估工作同步,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二、员工奖惩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定期收集汇总,与员工绩效评估挂钩。

  三、奖惩记录和积扣分将对员工绩效评估成绩、晋升、降级、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等产生直接影响。

  第四章奖惩内容及标准

  第十三条奖励的内容和标准

  一、通报表扬:员工若有下列“良好表现”,将会被给予“通报表扬”奖励,并给予行政加1-3分奖励,可采取口头表扬、内部通报、当众表扬等形式。被授予通报表扬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品行端正、遵章守纪、忠于职守、厉行节约及在工作中一贯自觉主动积极、任劳任怨堪为员工楷模者;

  (二)团结同事,领导有方,较好提高部门业绩的管理人员;

  (三)较好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如月度销售任务、岗位工作管理任务等);

  (四)提出较好的工作建议和行动方案的员工;

  (五)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

  (六)能完成岗位工作,又能不断坚持继续学习提高,并取得对本职工作有帮助的资格证书者;

  (七)敢于抵制、揭发不良现象的行为;

  (八)其他有益于公司的良好表现行为,并有事实证明者。

  二、通报表彰:员工若有下列“出色表现”,将会被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并给予行政加3-5分奖励,通报表彰以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在公司内部发布(有特殊奖励要求的事项除外)。被授予通报表彰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忠于职守、工作尽心尽职成绩优异者;

  (二)好人好事或部门、个人行为较好提高了公司美誉度者(如获得地区性服务信得过单位等称号);

  (三)维护企业利益,挽回公司损失或维护企业利益的行为;

  (四)勇于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

  (五)阶段性工作、临时或专项任务完成出色的(如季度生产、营销工作取得较高的效率、较好效益者);

  (六)提出良好工作建议和行动方案,并取得较好实际效果的员工;

  (七)见义勇为的行为;

  (八)其他类似表现出色行为或业绩。

  三、记功:员工若有下列“优异表现和工作成绩”,将会被给予“记功”奖励,并给予行政加5-8分奖励。被授予“记功”奖励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遇紧急及非常事故,应变得当或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及时挽救,减少或防止公司受到损害;

  (二)提供合理化建议或控制成本、节约物料,使公司取得较大效益者;

  (三)阶段性工作、临时或专项任务完成极为出色,并取得良好效益或成就者(如开业专项任务,阶段性支援工作专项任务或本岗位涉及公司范畴的较为重大的专项任务等);

  (四)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成功阻止或挽回重大损失的;

  (五)好人好事或部门、个人行为很好的提高了公司美誉度者(如好人好事或部门、个人业绩获得地区级以上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公司形象和美誉度得到较大提高);

  (六)其他类似维护公司利益、优异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行为。

  四、大功:员工若有下列“重大成绩”,将会被给予“大功”表彰,并给予行政加8-10分奖励。被授予大功表彰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对公司各项管理方法、操作流程等的重大改善,使公司获取明显收益者;

  (二)对舞弊、危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事件,进行举报,而防止公司受到重大损失者;

  (三)有益公司发展的重大创新,并在实施中使公司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取得重大突破者;

  (四)不顾个人安危,奋勇救护公司财产、公物,行为出色者;

  (五)其他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的行为。

  五、奖励说明

  (一)员工的每一次获奖情况均由负责奖惩的相关部门存入员工副档,作为员工绩效评估及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年度评估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的员工方可优先获得升职的机会。具体某员工是否升职,担任何职位,将由各级领导会同负责绩效管理部门根据员工考评成绩并依据岗位空缺情况确定;

  (三)评估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奖励积分高的员工优先考虑职位晋升;

  (四)奖励项目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员工对员工进行积分奖励。

  第十四条处分的内容及标准

  一、说明书:员工若第一次发生下列“过失行为”,将会被要求提交说明书,并行政扣罚1-3分。说明书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有效期内不影响员工的升职或转职。要求提交说明书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一)未履行岗位职责(未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迟到、早退者,上下班无正当理由未打卡,上班时间未经上司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有串岗、空岗行为的及在工作时间从事私人的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不按规定使用指定的表格申请事病假、出差等;

  (四)违反公司着装要求或公司关于员工上班的仪容、仪态要求;

  (五)库房物料、产品、责任区卫生或个人物品码放不规范或不符合要求的,有不爱护公物的行为(未造成经济损失);

  (六)未准时完成任务、培训测试试卷、作业等;

  (七)未按规定进行召开例会,相关文件传达不及时、不到位;

  (八)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情节轻微的或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

  二、口头指导:员工若发生下列“一般违纪行为”,将至少会受到口头指导,并行政扣罚3-5分。口头指导的有效期为半年,有效期内不影响员工的升职或转职。口头指导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原因:

  (一)一个月内已提交两张说明书,则第三张说明书将直接升级为口头指导;

  (二)违反公司安全、消防、财务、培训等管理制度规定,没造成大的损失或影响;

  (三)对领导、同事、来访者、顾客不礼貌,不符合公司礼仪规范,在接待工作中出现冷(态度冷漠)、硬(语言生硬)、顶(顶撞客户)、推(推卸责任)等现象;

  (四)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争吵,扰乱工作岗位的正常秩序;

  (五)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的指示和安排,怠慢工作,经上司提醒后仍未有改善;超越职权,扰乱职务制度或不执行公司工作流程或违规操作,没造成大的影响或损失;

  (六)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事之间团结,但没造成大的负面影响;

  (七)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或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

  三、书面指导:员工若发生下列“中度违纪行为”,将至少会受到书面指导(通报批评),同时扣罚5-8分。书面指导的有效期为半年,员工在有效期内不能升职但可转职。书面指导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原因:

  (一)如果员工在一年内累计已有两次口头指导,则第三次的口头指导将直接升级为书面指导,如果口头指导中所列的违纪行为较为严重,可直接导致书面指导;

  (二)旷工半天者;工作时间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情况,经查实,予以书面指导以上处罚;

  (三)明知上班,却班前饮酒者(有单位客户接待任务的除外)及在明令禁止吸烟处吸烟;

  (四)违反规定私自挪用公司办公设备或车辆;任何违反公司政策的行为或任何不诚实的行为,一经证实,将至少受到书面导或以上处分;

  (五)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供应商或客户来信、来访投诉等较大服务问题;

  (六)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知情不报、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

  (七)未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未造成公司损失);

  (八)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

  四、停岗指导:员工若发生下列“严重违纪行为”,将至少会受到停岗指导。停岗指导是员工在被解雇前最后进行自我反省的机会。受停岗指导的员工将由公司指定一个月无薪假在家中完成并签署一份详细的检讨书和行动计划。停岗指导的有效期为一年,员工在有效期内不能升职或转职,并行政扣罚8-10分,季度内被扣达10分以上(含10分)的,工资降一级。停岗指导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原因:

  (一)在一年内已受到两次书面指导,则第三次书面指导将直接升级为停岗指导;

  (二)未经公司批准,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上班;

  (三)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饮酒或酒后滋事;在公司内赌博、一贯自由散漫或有不道德行为;

  (四)在工作中经常故意顶撞、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一贯对工作不尽责,或未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五)旷工一天或累计达一天者(见备注);上下班不亲自打卡,由他人代刷、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公司按情节轻重给予停岗指导以上处罚;

  (六)不如实反映工作中的问题,采取撒谎、拖延、推诿等手段,造成一定的损失或负面影响;

  (七)未经授权泄露公司机密(包括研发项目内容及成果、配方、技术方法、财务数据、绩效数据等)给任何一方(包括公司内部人员);

  (八)如果书面指导中所列的违纪行为较为严重,可直接导致停岗指导。

  五、停职察看:在某些情况下,为便于公司相关部门或经授权的外部机构进行深入调查,公司可以在调查期间对相关员工进行停职三个月处理,停职期间没有任何工资和奖金。停职察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因:

  (一)上司为下属隐瞒其违纪情况,则二者将同时被停职察看;

  (二)未向公司及时报告自己所得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

  (三)有重大不诚实或贪污腐败嫌疑;

  (四)任何正在接受调查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

  六、解雇:员工若发生下列任何一条“不可原谅违纪行为”,将被立即解雇:

  (一)已被停职察看的员工严重违纪行为经调查得到证实,或在停职后再度违纪;已受到停岗指导的员工所提交的行动计划不被公司认可,或在停岗指导有效期内再次受到书面指导(含)以上级别的处罚;

  (二)犯有偷窃行为,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携带或企图携带公司的财物离开;携带或企图携带国家法规或公司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如:毒品、武器、爆炸性或危险性的物品进入公司;

  (三)因重大过失导致或造成公司的名誉及信用、建筑、设备、器具及其它物品等重大损失的;

  (四)故意泄露(或者企图泄露)公司机密,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五)贪污、侵占、挪用公司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收受不正当钱财(无论金额多少);欺压厂商、客户,索贿、吃请、赠品等;

  (六)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劳教、监禁或判刑;或做出了受社会广泛谴责的行为;加入任何非法组织(如:邪教组织、恐怖组织等);

  (七)对上司、同事或下级施加暴行、恐吓、打击报复;不服从上级管理或擅离职守;在办公场所内打架斗殴,扰乱办公场所的秩序和安宁,或故意从事对公司其它员工健康和安全有威胁的活动;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吸毒;

  (八)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达500元以上,需照价赔偿公司损失,并解除劳动合同;

  (九)未经公司许可,在公司设施内进行集会、开展非法宣传活动,妨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破坏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者;破坏团结、挑拨离间、拉帮结派造成负面影响的;向外散布对公司污蔑性言论;

  (十)严重的不诚实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在求职时提供假资料,伪造个人经历或为达到让公司雇佣而采取不正当的方式;

  2、加入公司之前,未报告自己所得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将影响自己工作能力的健康问题;

  3、以欺骗性理由请假、休假、续假;员工在长病假期间至任何其他公司或机构工作;

  4、弄虚作假,填报假单据或者费用报销不真实;

  5、故意对客户进行误导性宣传、介绍及推销;

  6、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

  七、处罚说明:任何处分都有可能导致员工降职、降级、降薪或调换岗位处理;

  (一)年内员工处分扣分达到或累计达到20分的员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二)损坏公司财产、财物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三)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员工,取消其参加公司年度奖优评比的资格;

  (四)上级对直接下属的任何处罚,上级本人不负担连带责任;

  (五)对经查属实的处罚,员工本人拒不签字者,经领导班子仲裁审批后,处罚同样生效;

  (六)受罚员工如对公司处罚有异议,也应首先按照处罚程序,签字确认。如不服处罚,可于3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公司将接受员工的申诉,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解决;

  (七)无薪停职的员工在被证实嫌疑不成立时,公司将补发停职期间的全部薪水;

  (八)本制度中未罗列的违纪行为,视其严重程度,参照本制度予以处罚。

  八、申诉程序

  (一)当处罚对象对违纪事实存在异议或对处罚结果不服的,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请申诉,如逾期,则处罚生效;

  (二)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申诉要进行认真核查,结果报监察组复议,回复期自接到员工申诉之日起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三)经复议证明申诉人申诉理由详实、充分的,由监察组授权人力资源部撤销处罚;

  (四)经复议仍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处罚有效,并为终审裁决,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诉人复议结果。

  第五章奖项设置及奖罚分值标准

  第十五条日常奖励和阶段性奖励

  一、日常奖励是公司对团队、员工个人在日常工作中优秀表现的肯定和鼓励。奖项包括:团队优秀表现奖和个人优秀表现奖。

  二、阶段性奖励是在一定考核期内,公司给予表现优秀的团队及员工个人的鼓励。阶段性奖励包括团队奖和个人奖。

  第十六条积分、扣分奖罚分值的标准

  积分、扣分奖罚分值的标准

  经理 每积/扣1分,给予经济奖/罚50元;

  副经理 每积/扣1分,给予经济奖/罚45元;

  主管 每积/扣1分,给予经济奖/罚40元;

  一般员工 每积/扣1分,给予经济奖/罚30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制度每年修订一次,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本制度与公司以前有关制度相抵触,按本制度执行。